礦產資源:
  除經有權機關批准可以協議出讓的外,所有礦種的探礦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並實行出讓年限管理
  實行礦業權集中進場交易。凡由國土資源廳審批登記頒證並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含國土資源部委托)的探礦權和採礦權,一律從原來委托市(州)國土資源局組織交易轉為委托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集中交易
  土地出讓:
  不具備“凈地”條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讓
  土地出讓方案審批必須採取集體會審方式。主要領導末位表態,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
  對工業用地改變用途的,必須明確約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按規定程序出讓
  國有產權:
  除符合國家規定可以採取直接協議轉讓方式外,全省各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必須進入依法設立並經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確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和場所掛牌交易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應當以資產評估結果為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市場中公開競價形成
  財政資金:
  部門“三公”經費決算應細化公開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等信息
  五個一律:一律不准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一律不准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福利,一律不准發放有價證券和實物,一律不准發放與爭取專項資金有關的任何獎勵
  政府投資:
  停止新建黨政機關樓堂館所
  嚴禁“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招標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所需經濟、技術評標專家從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
  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一經發佈至開標之日內不得撤銷或屏蔽;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發放期不得少於5日,其中必須含1個以上工作日;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將評標結果在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公示期最後一天須為工作日
  嚴禁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包或違法分包
  政府採購
  取消協議供貨採購,推行通用貨物批量集中採購、網上競價採購和商城(場)直購,鼓勵電商參與政府採購供貨,構建網上競價採購平臺
  引入非中標(成交)供應商、實際使用人和受益者、社會媒體等社會力量對履約驗收工作的監督
  公共資源
  編製《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事項作為基本內容
  積極探索公共資源交易“流程管理機制”,大力推行現場標準化管理和服務
  行政審批
  編製公佈行政職權目錄
  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服務機制
  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三項制度”
  政府部門不得將行政審批職能交由中介機構承擔,確保所有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
  政務公開
  將逐步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
  行政審批涉及前置條件審批的,都要制訂辦事指南和辦理流程,行政審批決定應在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開
  本報製圖/李梅  (原標題:一張清單看十大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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